“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”几乎是每个领导在布置工作时必须说的话。所谓“加强领导”嘛,就是要成立领导班子,班子分工负责;所谓“明确责任”,通行的做法就是层层签订责任书。这就是所谓“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”。
这样的做法本来无可厚非,问题是当责任书泛滥成灾以后,它往往成为一部分领导推脱责任,不深入实际,高高在上,敷衍塞责的借口,责任书变成了领导们的“护身符”,变成了“推脱责任”的“真凭实据”,艰苦的工作过程被简化成了责任书的签订仪式。谁签的责任书越多越仔细,谁的工作就越周到越细致,谁也就越有拍胸口的信心和胆量,因为即使出了问题,上面追究起来,我早已经将责任“分解落实到了个人”,工作没做好那是因为下边的人办事不力!
我曾经说过,作为领导要做好两件事情:一是领导,二是管理。要领好,导对;管住,理顺。也许都如诸葛亮那样“事必恭亲”未必是一件好事,但领导者恐怕也还是需要点儿“身先士卒”的精神的,许多事情恐怕也还得亲自过问过问。
看看汶川地震中的温总理,他能够在第一时间出现在地震中心区,给了地震灾区人民、给了全中国人民多大的信心和勇气。他让我们感觉到了这个伟大民族在灾难面前的坚定与镇静、从容与自信,而这一切,正是我们民族战胜一切困难,从胜利走向胜利的依据。我们设想:如果这次地震来临,党中央、国务院仅仅按照早已经草拟好的应急预案层层签订责任书,让下边的人去办去,把钱拨下去,把军队开进去,……我们又能不能如现在一样万众一心、众志成城?
责任书有用,却不可滥用。它的使用首要的目的应该是为了明确责任,而不是所谓的“分解责任”,因为责任的分解过程往往也是推卸责任的过程。因此,责任书也应该慎用,能节约点儿纸钱的时候,还是节约点儿吧!因为责任书有效,却并不都有效。